近日,共青团江苏省委表彰了2012-2013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[团苏委发〔2013〕56号],我院学工办作为我省本科院校唯一表彰单位位列其中。
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,在生产、经营、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,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、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。自1994年起共青团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,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诚实劳动,文明从业,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、创业精神和质量、效益、安全、竞争、服务等观念,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,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,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。
院学工办现有青年教师5名,平均年龄32周岁,5名教师均具有硕士学位。自2012年获得泰州市青年文明号称号后,该院学工办立即启动江苏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,以“严要求、高标准”打造了一支朝气蓬勃的青年团队和活力四射的团学干部队伍,在学生管理过程中,全体青年教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,广泛落实“以生为本、阳光服务”的创建口号,做大做强“校阳光教育行动”品牌,及时准确了解学生所思、所盼、所忧、所急,真正把学生工作做实、做深、做细、做透。(于晶晶)